贿赂罪与合法中介行为有什么区别?

贿赂罪与合法中介行为的区别如下:
1、行为人的主观内容不同。介绍贿赂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介绍他人从事贿赂行为。对于合法的中介活动,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通过中介介绍实现经济活动中的一些合法经济交易或合作项目,中介从中获得必要的报酬;
2、行为的性质不同。
如果介绍双方的经济关系反映了权利和金钱的交易,那么介绍行为就是介绍贿赂的性质;如果介绍双方的经济交流活动体现了等价和有偿原则,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则介绍行为是合法的中介活动;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贿赂的成功必然会促进违法犯罪活动的实现。合法的中介活动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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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包括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单位;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进行沟通匹配,促进行贿和受贿的实现;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匹配的是贿赂和贿赂。
一般来说,有从中谋取私利的目的。考虑到亲友关系或其他非物质利益,自愿介绍贿赂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也可以不按犯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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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罪成立条件是: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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